百色市城镇职工住院报销规定
2025-01-12 17:19医保办
一、住院补偿起付线
定点市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二、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实行分担支付,具体分担支付比例如下: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医疗费分担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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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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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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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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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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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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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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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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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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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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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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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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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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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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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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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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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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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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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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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血液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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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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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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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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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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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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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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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可单独收费的医用材料(含体内置换材料)、单项医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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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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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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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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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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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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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个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通过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统筹途径解决。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百色市(区、县)城乡居民住院报销规定
一、住院补偿起付线
定点市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二、住院补偿比例
定点市三级医疗机构住院60%
大病保险赔付方案
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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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纳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需另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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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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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参保人: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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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仅限在规定的2022年至2025年过渡期内)、困难群众: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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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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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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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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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仅限在规定的2022年至2025年过渡期内)、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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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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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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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仅限在规定的2022年至2025年过渡期内)、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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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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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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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仅限在规定的2022年至2025年过渡期内)、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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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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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含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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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含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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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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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内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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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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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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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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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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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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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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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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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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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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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外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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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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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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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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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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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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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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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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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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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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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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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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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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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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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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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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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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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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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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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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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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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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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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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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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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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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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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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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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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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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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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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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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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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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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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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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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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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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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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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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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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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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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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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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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参保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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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仅限在规定的2022年至2025年过渡期内)、困难群众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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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保险保障期限
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或住院起付线、床位费超报销限额部分,以及超过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急诊留观医疗费用、超过住院年度基金支付限额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目录内超限价部分特指公立医院改革造成的不同统筹地区间医保支付标准的差异,不包括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超过医保支付限价部分及自主定价和特需诊疗医疗费用。
备注:
困难群众指城乡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5年过渡期内脱贫不稳定人口。
大病保险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起付线标准以下个人自付部分。
大病保险所称的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因住院和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补偿金额和不予支付项目费用后的金额。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或住院起付线、床位费超报销限额部分,以及超过门诊慢性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5、异地(百色市以外)就医的,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及转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