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3-06-05 08:23物价科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77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2〕58号)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通知》 (桂医保函〔2020〕74号)的文件精神,现对已审核通过的超声高频集成切凝术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予以公示,并于2023年6月10日正式开展收费,项目内容详见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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