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体化门诊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公示
2025-05-27 16:26物价科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77号)的文件精神,我院申请开展“一体化门诊 ”项目经批复,于2025年6月4日正式执行收费,现予以公示,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公示表。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77号)的文件精神,我院申请开展“一体化门诊 ”项目经批复,于2025年6月4日正式执行收费,现予以公示,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公示表。